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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意见稿回炉在即 4点建议考验监管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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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经时报 时间:2008-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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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制
创业板的目的是扶持成长性的创业企业,在发行审核上相较主板有自己的独特之处。
近日,上海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在深交所组织的创业板规则讨论会上就发行审核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上海联创副总裁叶卫刚认为,单纯从上市公司的利润、经营规模等财务门槛来看,符合硬指标的中国未上市公司数量还是相当可观的,可能有上万家。但是在硬指标符合的情况下,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的软指标呢?
上述讨论会上出现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是只要符合硬指标,就可以上市,剩下的由投资者自己判断;一种意见则认为硬指标符合后,监管部门还要把关软指标,但亦潜藏监管人员人为因素的弊病。
上海联创还提出一个建议。由于风投公司在创业企业堆中摸爬滚打数年,对创业企业的优劣识别已具有相当经验,监管部门在挑选上市公司时,可以吸纳风投公司的经验。
陈宏亦持此种观点,他建议监管部门邀请风投公司作顾问。他认为对于创业企业,监管者的要求不一定有风投公司的高,监管者可能认为只要目前符合上市条件就可以上,但风投公司还会考虑创业企业的长期发展。
陈宏认为还可以借鉴一些纳斯达克的经验。
纳斯达克将对企业审核的责任重点放在承销商,而不是证监会。承销商决定谁能否上市,承销商必须要尽责,假如其多次承销垃圾股,肯定会失去信誉。而证监会主要审核上市公司报告及格式。
从国外的情况看,创业板在发行审核的速度上要快于主板。
陈宏希望创业公司从启动上市到上市成功只需3-6个月时间,“时间过长,对拟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是伤害。”
股民监督
创业板上市企业存在更高的经营风险,必然也面临更高的经营者道德风险,监管难度加大。
北京市安平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关安平认为,在监管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赋予广大股民以监督的权利,调动广大股民的监督力量将尤为重要。
比如赋予股民有权随时举报上市公司造假、盗用知识产权等各种违法违规情况。上亿股民形成的无所不在的监督,将极大降低监管部门的成本。
关安平提议,要使股民监督长期有效地发挥力量,就应建立股民举报机制。在纳斯达克,股民举报后,监管部门马上就会启动应对措施。
股民举报机制应给予举报者以适当物质奖励。物质奖励不必由监管部门提供,可以从处罚金额中提取。
但关安平也提醒说,《意见稿》中罚责过轻, “道歉”、“警告”及一定期限内不再受理上市申请等处罚措施都未涉及经济处罚,处罚力度不够,容易让创业板变成资本玩家的市场。
风投如何退出
对于风投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创业板将提供一个什么样的退出机制,但是《意见稿》中并未涉及这一点。
在国外,风投公司在创业企业上市后6个月可以退出。而陈宏认为,在中国锁定期一年是比较合适的时间。袁文达亦认为锁定期在6个月到1年比较合适。
目前风险投资基金融资年限一般为7年期或10年期,到期需还款给基金投资者。
陈宏说,如果一家风险投资基金已经运作数年,再要求其上市后锁定期长达几年,那就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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