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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更多VC和PE 上海考虑降低普通合伙人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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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路透社 时间:200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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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周五称,为吸引更多的PE(私募股权)和VC(风险投资)基金能落户上海,可以考虑降低有限合伙形式VC和PE的普通合伙人(GP)税率。
目前中国规定有限合伙人形式VC和PE的税收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来计征,但各地政府为把VC和PE吸引到当地,纷纷出台地方优惠政策,大多将PE和VC的有限合伙人(LP)税率降到20%.不过对GP的税率基本仍照国家规定,即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方星海在上海举办的“2008上海国际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论坛”上称,上海于今年8月中旬出台规定,将LP的股权投资收益按20%征税,现在应解决让GP和LP享受同样待遇的问题,他并呼吁国家出台统一的相关税收政策,以促进PE和VC产业发展。
他还提到,私募股权基金目前主要投资非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实质也可以成为其投资对象,尤其目前股市下跌,同类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价格可能还低于非上市的,上海下一步要着力解决并希望能成为试点,使有限合伙VC和PE基金也能开立证券市场账户。
他并指,上海还准备将PE和VC的管理公司当作金融企业来看待,近期应能很快出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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