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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制度完善后,重组定价等问题迎刃而解,同时减少重组中行政干预
“买壳上市将按IPO条件审批”说法不实,证监会在研究如何将兼并重组做好
已受理259家企业创业板IPO申请,创业板发审将“不同行业不同要求”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10日下午在北京会议中心与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进行座谈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理顺对上市公司实施ST措施及停牌的标准等问题。他还就创业板发行审核、并购重组定价、民营企业谋求海外上市等问题与到会委员进行了探讨。
将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
有委员提出,对于部分连续亏损的公司,在借壳上市定价时,应在停牌价格的基础上打折。
对此,尚福林表示,如果借壳上市时重新定价,对于原先以较高价格购买股票的股东将造成损害,因此在下一步的制度设计上应当考虑如何更加科学合理,让大家的利益都得到尊重和维护。
尚福林表示,ST股价格之所以高企,与退市制度有关。部分市场的退市标准是看股票股价是否跌至净资产以下,或者已无交易,才停牌或者退市,上市公司未来是否还具有盈利能力交由市场判断。但我国的交易制度是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才退市,部分暂停上市公司占用了市场资源,停牌时的价格也还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去重组,很容易造成市场爆炒ST股,重组双方在重组价格上也不容易达成共识,重组效率较低。”尚福林认为,“目前来看,股票停牌标准、给予ST的标准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尚福林说,目前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如何更好地完善退市制度,如果这个制度解决了,重组定价等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与此同时,更加完善的退市机制,也能够减少或杜绝目前存在的部分由行政力量主导的兼并重组,减少重组过程中的行政干预,更好地发挥市场化机制的效用。
“买壳上市将按IPO条件审批”说法不实
尚福林表示,在买壳上市过程中,信息披露非常关键,要防止内幕交易。对于市场关于“下一步买壳上市要按照IPO上市条件进行审批”的说法,尚福林说,“这还都是外面在传,不过我们也在研究下一步如何将兼并重组工作做得更好。”
有工商联界别委员提出目前民营企业到海外市场谋求上市的道路并不畅通,尚福林表示,这是历史原因决定的,下一步将考虑跟香港市场相关部门研究给中小企业发H股开辟一条通道的可能性。
他同时谈到,再融资及海外上市成本较高是国内企业赴海外上市面临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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