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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率先试点外资出资人民币PE上限50%
来源:东方早报 时间:2010-3-18

  经过近9个月的努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PE)发展取得又一突破性进展。知情人士昨日向早报记者透露,经过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多次研讨,一份关于外资参与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的文件,已于本周一通过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预计将在4月份公布。该方案将率先在上海浦东新区展开试点。

   试点方案规定,外资参与人民币PE基金的合计出资比例上限为50%,其将参照QFII模式,通过设立类似的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由外管局批准额度的方式进行。不过,申请QFLP资格的外资可能必须达到一定条件,如管理基金的规模、从业经历等。

  在额度方面,试点方案规定,作为一只人民币PE基金发起人的外资GP(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者)和外资LP(有限合伙人,基金出资人、不参与基金管理),其一次性换汇额度累计不得超过该人民币基金总规模的50%,其中GP换汇额度上限为5%。也就是说,假如某一只人民币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外资GP最多只能出资0.5亿元,那么引入的外资LP合计出资额将不得超过4.5亿元。

  上述做法无疑是对现有外汇管理政策的一大突破,也是继推出QFII制度后开放外资投资中国的又一突破。

  此前,受制于现行法规,外资PE参与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两大障碍:第一,按照行业惯例,作为GP需要在一只基金中投入一定比例(一般1%-5%不等)的资金,以作为对其他合伙人的信心保证,但外管局142号文第三条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结汇所得的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这就堵住了外资GP出资的路。第二,国内目前并没有对人民币基金能否募集外资及外资参与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相比其他城市,这样的额度还是比较大的。“第一东方投资集团副总裁王淳奇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评价,他说,待相应政策明确后,该公司的人民币基金将很快展开募集。

  去年8月,第一东方率先在浦东注册成立了一家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但由于国内相关政策尚无明确规定,所以该人民币基金一直未能展开募集。

  但问题可能依然存在。前期曾参与试点方案讨论的某大型外资创投人士昨日向早报记者透露,按照今年春节前的征求意见方案,QFLP门槛有些偏高,对于基金发起人而言,寻求合适的LP有一定难度。

  该外资创投人士指出,当时方案规定,申请QFLP资格的外资LP目前管理资产必须不少于5亿美元,且必须是多年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

  此外,由于试点方案给予外资PE一定的换汇额度,为防止热钱流入,有创投人士透露,该试点方案还在换汇资金投资领域上给予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如不得投资于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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