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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会支持文化产业改制 PE爱出版社和动漫
来源:财新网 时间:2010-4-26

  文化产业“集结号”

  资本天性逐利,意在尽快推企业上市套利;而文化企业能否严格遵循商业规律来运营,仍是业界最大的顾虑

  4月8日,央行联合九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是近一段时间来文化企业发展的第二道“金牌”。

  《指导意见》分为七部分内容,要求金融行业在信贷支持、授信模式、资本市场、文化产业保险市场、配套机制、效果评估等多方面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鼓励文化企业通过股市、债市、私募、风险投资等途径进行融资,“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也纷纷表态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自2009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来,文化与资本的结合开始进入加速阶段。

  与此同时,华谊兄弟(300027.SZ)、奥飞动漫(002290.SZ)登陆创业板,在文化企业的上市类型和估值水平上双双形成突破。目前,有多只文化产业基金正在筹备之中。

  “在《指导意见》出台后,不管有没有实质性的政策,我们都会更多地看一看文化企业。”一家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经理表示。

  在这看似上呼下应、一派红火的景象背后,诸多文化企业并未建立起市场融资的顺畅机制。尽管华谊兄弟被视为文化与资本“胜利会师”的成功样本,其CFO胡明却不无感慨,“我这些年参与其中,一直觉得很艰难”。

  自上而下的改革

  去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首次提出“要大力振兴文化产业,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贡献”。半年之后,《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作用在很多方面有所体现。

  首先,是文化企业“扎堆”改制、IPO。2009年11月,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等公司从文化事业单位直接转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不过,转制成功只不过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

  出品了《最佳现场》《音乐风云榜》等金牌娱乐节目的光线传媒已经提交了上市申请。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同样为上市筹谋多年,准备冲击中国电影业主板上市“第一单”。中国出版集团等各地的出版公司,均有上市的意愿。

  不过,真正能够启动IPO程序的企业并不多。

  “文化企业上市的瓶颈是历史遗留问题太多。”一位投行人士对本刊记者说,“企业盈利性不是很好。另外一些企业的内部人觉得不改制也挺舒服,改制的动力不足。”证监会对A股上市企业有设立股份公司满三年的要求,但很多文化企业目前都难以满足这个条件。

  也有投资界人士分析,面对文化产业这场没有路线图和时间表的大范围改制,要有足够的耐心和鉴别力,“大家在试探政策红线在哪里”。

  与此同时,股权投资基金对文化产业的热情高涨。目前,有数只专注文化产业的大型人民币基金正在募集。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上海文广和宽带资本合作的华人文化基金,以上海文广为主导搭建了管理公司架构。建银国际旗下的文化产业基金正在募集路演中。

  达晨创投投资总监晏小平对本刊记者表示,达晨会很快与地方政府成立一只专门的文化基金,“规模会在10亿元以上”。

  此次牵头出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方案的是央行。早在2005年,央行行长周小川就曾对本刊记者谈到文化产业对于拉动内需的重要作用。

  周小川当时即提出,文化产业是发展服务业的领头羊。未来增长空间大、对物质资源消耗相对较低、同时也能发挥中国悠久文明古国优势的服务业环节,应该是广义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虽然直接产值不高,却是最‘软’的,溢出(Spill-Over)效应也最大。”

  本次《指导意见》相关负责人士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投资文化企业的债券和股权,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还可以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并与信贷、债券、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相结合,为文化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央行相关部门还指出,针对不同文化企业的需要,可以实行多种信贷方式,如融资租赁、对大型企业的银团贷款、对中小企业的联保联贷等。

  《指导意见》中提到,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已着手启动。该基金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 据本刊记者了解,这一规模高达百亿元的基金正在筹备,计划报国务院批准。

  华谊样本

  2009年9月26日,即《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全文发布当晚,创业板发审委公布,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顺利过会。华谊成为名动一时的“娱乐第一股”。这一自上而下的文化产业改革,在创业板华谊兄弟和奥飞动漫123倍和73倍市盈率的估值之下,被推向了一个新高潮。

  “总体来讲,文化产业处于起步阶段,资产财务状况都不是特别强。”胡明并无讳饰,“华谊上市之后,贷款难度也随之降低,但这不具有推广性。”

  虽然缺乏具体的政策突破,但《指导意见》还是得到了文化业界的热烈欢迎。胡明认为,《指导意见》首先代表了金融系统对文化产业的重视和肯定。

  “文化产业面临的困难是,怎么让资本市场了解这个行业。”胡明说。中国最早有贷款参与的电视剧是《北京人在纽约》,当时是中国银行在中央领导的特批下才有此安排,“给我们影视项目做贷款的银行信贷员曾被同事说是不务正业。”

  胡明从2006年开始担任华谊财务主管,后成为华谊董事、副总经理,一直负责融资工作,参与了华谊兄弟很多里程碑式的融资项目。

  早在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就曾为《夜宴》提供了5000万元两年期贷款,这一笔贷款是担保公司出面的情况下拿到的,华谊为此支付了数额不菲的保费,令融资成本提高。

  2006年,招商银行在无担保的情况下给《集结号》贷款5000万元。“虽然贷款数量不大,但是涉及很多制度突破,需要与总部反复沟通,因此贷款是在深圳分行做的。”胡明说。

  此后,华谊兄弟的贷款行数目逐渐增多,贷款操作流程也清晰明确:银行贷款比例最高可达50%,要等企业的自有资金基本到位后才可动用,而在回收利润时,银行的部分要先回收,且利率随市场流动性大幅波动。投资者的小心翼翼,充分表明了这些投资举动仍处在对该领域的陌生试探阶段。

  然而,现有的制度安排仍不能很好地解决贷款中的一些风险环节:一是电视剧或电影是否能如期按预定成本完成,二是完成后的作品是否能盈利。

  在海外市场,第一个风险主要通过影视剧“完成险”来解决。胡明表示,曾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探讨过开发此类产品的可能性,但该险种需要了解影视剧制作的工作人员,并能够像制片主任一样在剧组跟进拍摄流程。目前,国内这方面人才还并不具备。

  第二种风险,则依托海外建立的影片预售机制,以预购协议作为抵押。但这一点在国内实现起来也有难度,许多院线买下影片后并没有能力立即支付,依然要由后期票房决定。

  对于文化企业这类轻资产产业,找到合适的贷款质押品并不容易。如此前北京银行授贷的电影《画皮》是以收益权为质押,而和华谊合作的电视剧打包贷款则是以华谊以前的影视作品版权为质押物。仅仅这些有时还不够,需要组合担保、个人无限连带等其他形式的风险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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