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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球PE北京论坛于今日在中国北京国贸大酒店召开。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此次论坛上发表演讲,他表示,今年前三季度保险市场发展呈现快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特点。日前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而保险资金参与PE投资存在三大风险。
他表示,目前从全球保险业配置未上市股权资产比例来看,日本为30%,德国为10%,美国为5%,我国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其成熟和壮大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需要积极稳妥推进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投资模式,加强改进监管,不断提高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质量和水平。
陈表示从保险资金的特性来看,储蓄性资金占大部分,直接关系广大被保险人的直接利益和社会安定,保险机构本身是风险管理机构,为公众提供安全保障,不能为被保险人带来新的风险。而保险资金参与PE投资,存在三大风险,一是PE投资追求高风险、高收益,期限长,流动性较差。二是PE属于私募,透明度不够,监管不够。三是PE投资,主要靠投资,不确定性较大。因此需要审慎对待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潜在风险。从保险资金的特性来看,储蓄性资金占大部分,直接关系广大被保险人的直接利益和社会安定,保险机构本身是风险管理机构,为公众提供安全保障,不能为被保险人带来新的风险。
而加强对PE投资基金的监管则有三个途径,第一是加强监管制度的建设,而这一点又分四个方面:一是建立核准制,重大股权投资应当核准。二是建立报告制,其他股权投资事项采取年度报告。三是建立评估制,加强对有关机构的投资能力、资产价值和资产质量方面的评估。四是建立检查制,采取停止业务、限制比例、调整人员、处置资产、限制分红、限制薪酬、纳入黑名单等。
第二是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根据股权的投资特点和风险控制,对风险控制做了系统性安排。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决策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后续管理,持续监控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防范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明确投资比例、退出机制、信息披露等事项,规定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能力评估,加强投资运作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第三是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进一步提高保险股权投资的信息化水平,健全监管指标体系,加强在线监管和实时监管,有机结合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提高非现场分析水平,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调控和指引,不断提高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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